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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年臺南市綠色學校夥伴推動環境教育成果分享計畫
114年臺南市綠色學校夥伴推動環境教育成果分享計畫
- 依據:
- 環境教育法。
- 臺南市環境教育行動方案(113年-116年)。
- 臺南市各國中小推動綠色學校夥伴實施計畫。
- 目的:
- 鑒於教育部「綠色學校夥伴網路」114年進行改版,擬藉由各校建置之環境教育網頁與成果上傳,落實各校環境教育之運作,展現各校推動成果,爰訂定本計畫。
- 於「綠色學校夥伴網路」改版期間,延續各校推動環境教育成果之經驗分享,拓展環境教育視野與可行作為,提升臺南市學校環境教育創思與知能。
參、計畫對象:本市轄屬國民中、小學。
肆、計畫內容及執行方式:
一、本市轄屬國民中、小學均應建立環境教育成果網頁,進行學校環境教育成果之上傳。課程之設計規劃可整合學校、社區、家長共同經營與落實永續家園理想,並由生活體驗學習,進行班級或全校性環境教育課程,採取實際行動解決環境問題。
二、每校必須於114年12月31日前上傳4件以上之成果至學校環境教育網頁,成果格式請參考附件。
三、上傳件數未達標準之學校,經本局催請一次後仍未補件,將函請學校提交改善計畫限期改善,並視情形進行學校實地訪視,輔導學校達到標準為止。
四、實施期間:即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。
五、獎勵方式:統計114年各校上傳成果件數後,核予下列獎勵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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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傳件數 |
核予 嘉獎次數 |
備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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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-11案 |
1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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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-19案 |
4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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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-29案 |
7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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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案以上 |
10次 |
伍、經費來源:由各校年度相關預算項下支應。
陸、預期成效:
一、深化各校環境教育的推動與經驗分享交流。
二、強化各校環境教育課程,優化環境教育辦理品質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