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依據臺南市政府教育局112年6月16日南市教專字第1120803661號函辦理。
二、有關112學年高級中等學校以下寒假及112學年第2學期開學日和開始上課日如下說明:
(一)寒假起訖時間:113年1月21日至113年2月10日,共計21天。
(二)112學年度第2學期開學日:113年2月15日(星期四),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仍應正常到校上班,學生不上課,未兼任行政職務教師不上班。
(三)112學年第2學期開始上課日:113年2月16日(星期五)。
(四)113年2月17日(星期六/補課補班日): 補上113年2月15日(星期四)開學日之課務。
(五)檢附教育部來函及會議紀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