請各校確實辦理校園安全檢核工作,並於8月31日(星期三)前完成線上填報,請查照。
一、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8月8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110100735號函辦理。
二、請各校(含分校)賡續辦理執行「校安手冊22項檢核表」及「校園安全檢核表」(如附件),並請於111年8月31日(星期三)中午12時前至線上填報系統「編號16620」上傳檢核表。若無該項設施設備(如實驗室、游泳池、電腦教室、專科教室、車輛、運動遊戲器材等)則對應之檢核表免填(亦可於檢核表上備註無該項設施設備)。
三、為加強校園安全,建構安全健康之校園環境,請確實於開學前做好各項設施設備之安全檢核,對於有安全疑慮之設施設備應立即改善或進行必要之處置。
四、另校園中之閒置空間,應妥善規劃運用,將校園死角活化為可利用之環境,俾利師生教學與活動使用,並請再次確認飲水、供電、廚房及其他設施設備,以確保開學後師生安全無虞。
五、倘各校於學期中辦理各項修繕、補強或整建工程,請務必注意下列事項,以維護師生權益:
(一)、向家長及師生妥善溝通說明。
(二)、應做好工地安全圍籬及出入管制。
(三)、妥善因應處理施工噪音。
六、如有任何填報問題,請致電永續校園科張石明技佐,網路電話99318,電話2991111分機7863。